美术学院党总支2016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安排表
时 间 | 内 容 | 要 求 |
10月8日前 | 团组织“推优” | “推优”程序:经团支部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“推优”,报总支审核,报院团委审批。 |
公 示 | 团委公示推优结果。向党支部推荐,党支部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。填写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》,组织参加党校培训。 | |
党支部考察, 召开支委会,确定发展对象名单 | 1、党支部定期对积极分子进行考察,并做好记录。 2、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名单,填写《发展对象考察登记表》,组织参加党校培训。 3、党支部讨论确定新一批入党积极分子。 | |
10月20日前 | 政治审查 群众座谈 | 党支部对发展对象政治审查,进行函调,考察和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,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。 |
10月30日前 | 党总支预审 整理材料 | 分党校集中对发展对象、新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,并将相关材料报组织部备案。 |
党总支召开会议,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 | ||
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、自传、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、“推优”表、党校结业证书、学生成绩表、思想汇报、政审材料、座谈会记录、支部综合考察意见等按要求整理放入材料袋中,准确填写封面信息,并由党支部书记签字。 | ||
公示 | 各党总支部成立预审小组,会同组织员一起对进行预审,各党总支对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. | |
报预审材料 | 填写《发展党员预审材料统计表》,连同发展材料一并报组织部。 | |
11月8日前 | 组织部审核 | 组织部审核预审材料。 |
11月12日前 | 党委审核 | 党委对各党总支部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材料进一步预审。 |
11月15日前 | 公示 | 党委对审核通过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。 |
11月20日—12月5日 | 填写入党志愿书 | 发展对象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填写《入党志愿书》。 |
召开支委会 | 审查所有材料,集体讨论发展对象是否合格和手续是否完备。 | |
召开支部大会 | 逐个讨论和表决,形成决议,将材料送组织部。 | |
组织员谈话 | 组织员同申请人谈话,作进一步考察。 | |
12月5日— 12月15日 | 党委审批 | 党委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,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。 |
入党宣誓 | 分支部举行入党宣誓仪式。 | |
预备期间 | 预备期的 培养考察 | 预备期为一年,两名入党介绍人继续作为培养联系人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。 |
11月30日前 | 公示 | 党支部接受预备党员转正申请,公示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基本情况。 |
召开支部大会 | 召开支部大会,逐个讨论、表决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,形成决议; | |
答辩 | 党总支审核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,并随机抽取不少于1/3拟转正的党员参加答辩。 | |
12月10日前 | 组织部审核 | 经党总支同意后报组织部审核。 |
12月15日—12月25日 | 党委审批 | 对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进行审批。 |
注:如有变动,以通知为准。